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包括劳务分包及商混资质升级
2019-10-21 15:16:52 类别:行业资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17534、86917535
8、投诉电话:9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上报件在承诺期内上报省建设厅审批。不予批准的,书面告之理由
第三步:上报件由省建设厅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scjst.gov.cn/)进行公示及通告
第四步: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信息卡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
四、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中填写并申报,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企业可不提供)
7、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8、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9、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身份证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缴费发票及社保局盖章的人员名单)
(四)业绩资料(第三册)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4、如果以工程造价为考核指标的需提供结算证明,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等
五、前置条件
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备注
1、各区(市)县所属建筑业企业,须先报当地建设局审查通过后再报成都市建委窗口
2、以上资料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收原件,其余资料查原件收复印件
3、三级资质升二级的企业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套;二级资质升一级的企业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一套(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等级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五份,附件资料两套);以上申报内容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两份,附件资料一套
4、企业注册资本金、技术人员专业、资格、数量,注册人员数量、工程业绩等须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5、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规定,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6、涉及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等级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附件(申请表五份)及相应内容的光盘一份、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关于按模板格式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电子文档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65号的附件,贴在每份申请表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
7、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一级资质需提交《四川省申报一级建筑企业资质代表工程核实表》、《企业本次申报资质代表工程表》
四、申请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上报件10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件18个工作日办结(公示期不计算在内)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17534、86917535
8、投诉电话:9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上报件在承诺期内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审批件按承诺时限办结。不予批准的,书面告之理由
第三步:上报件由省建设厅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scjst.gov.cn/)进行公示及通告、审批件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cdcc.gov.cn/)公示审批意见并发布批准通告
第四步: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信息卡在市建委窗口领取)
四、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中填写并申报,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一)新办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缴费发票及社保局盖章的人员名单)
6、生产设备购置凭证(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7、厂房的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专项试验室、生产场地的图片资料)
8、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
(二)増项
1、上述新办商品混凝土资质的1—7项资料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三)升级
1、上述商品混凝土资质增项的1—4项资料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企业代表工程业绩 (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合同及质量验收,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安全评估资料,以上资料中须体现出使用方量)
五、前置条件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办理
六、备注
(一)生产场地要求
1、选址须在外环(绕城高速)路以外,且应远离(500米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居住区;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约12亩)
2、配有一台90立方米每小时以上(含90立方米每小时)的搅拌系统,且必须封闭降尘;水泥筒仓必须有粉尘回收装置,水泥粉尘不得泄漏,砂石料仓须全封闭或有防雨篷,避免扬尘及砂石料湿度失控
3、须设置运输车辆冲洗点,搅拌站内污水和冲洗车辆污水须经过不少于三级沉淀,并实现废水循环利用
4、地面应浇砼硬化
5、企业生产场地、搅拌运输车、输送泵应有规范的企业名称标识
6、企业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及标识
7、配有剩废混凝土处理装置(砂石分离机)
(二)专项试验室要求
1、试验室设备应具有:压力机;水泥软练设备一套;混凝土试验设备;外加剂试验设备;渗透仪;可控干燥箱;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有控温、控湿设备)等;建立有计量、检测设备台帐,计量系统、试验设备进行了检定及校准,有检定证书、自检设备有自检记录
2、试验人员:专职试验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持证上岗;有相当数量的试验工人
3、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有完整的试验资料及表格等台帐
(三)企业注册资本金,技术人员专业、资格、数量等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四)以上资料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收原件,其余资料查原件收复印件
(五)资料齐备后,须先报生产场地所属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再报成都市建委窗口